金融监管总局放出4万亿大招

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,做到“能早尽早”。今后商业银行可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,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,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,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,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至用款对象。
“此前融资对接机制存在问题是,进入白名单的项目,授信额度比较大,但审批和融资落地的规模小,原因是项目有各种各样的问题”,李宇嘉认为,这些举措意味着,不仅要扩大“白名单”覆盖范围,还要彻底打通从“白名单”到“融资落地”的堵点,加大问题项目修复力度,确保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和应贷尽贷这样房企资金链紧张得到缓解,风险得到控制,而且“保交房”有了坚实的保障,从而彻底修复居民信心。
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,“应贷尽贷”“应放尽放”能否有效落实,最重要的还是要落实尽职免责机制。应推动金融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,优化激励约束机制,探索协调机制各环节尽职情形的基本认定标准,通过明确尽职、免责边界问题,将尽职免责、容错纠错等原则落到实处,最大程度打消基层客户经理的顾虑,让基层机构和客户经理“应贷尽贷”“应放尽放”。
董希淼建议,金融管理部门建立针对“白名单”项目的尽职免责制度,出台针对性细则,适当放宽资产质量、贷款用途、问责处罚等方面要求,让金融机构能够在内部真正落实好尽职免责。
允许对闲置存量土地发放收购贷款,改善房地产现金流
肖远企还表示,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研究政策性银行、商业银行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的具体举措,允许政策性银行、商业银行对闲置存量土地的收购发放一定比例的收购贷款,主要目的是推动更加高效利用好闲置土地,同时改善和释放房地产行业现金流。
“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,超过一定时间土地闲置未开发则可以由地方政府无偿收回”,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,这两年房地产市场降温,导致房企资金面压力增大,同时部分土地开发节奏变慢,甚至暂停,如果根据相关法规“一刀切”进行无偿收回,对当下已存在债务风险的开发行业将产生较大的影响。
“通过金融侧的支持,通过发放收购贷款的方式,让各地方政府有意愿回收部分闲置土地,一方面减少了房地产开发侧风险的上升,让房企能更好在当下环境中积极‘自救’;另一方面也让地方政府更有意愿主动回收,并优化高效利用于闲置土地”,张波还表示。
肖远企则表示,房地产融资渠道很多,包括开发贷款,例如,今年前9个月,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较年初增加超过4000亿元;还有并购贷款、经营性物业贷款、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、住房租赁贷款,以及债券投资和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等多种融资手段。
“要打好房地产各项融资工具的‘组合拳’,形成集成规模效应,增强精准适配性。要充分发挥不同融资工具的独特优势;另一方面,根据不同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,量身定制各种专属金融产品,进一步提高融资支持的精准性、及时性和有效性”,肖远企还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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